皖教秘职成〔2021〕47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为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
年报制度是推进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重要抓手,是职业教育履行责任担当、树立质量发展观、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是职业学校强化内涵发展、诊断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2022年职业教育年报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强化对年报编写质量、应用宣传及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年报质量关,充分发挥年报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精心组织,严把内容关
1.完善省市校三级质量年报制度。各地要统筹做好2022年“市级年报”和辖区内“学校年报”的编制与报送工作。“市级年报”由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和发布。“学校年报”由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参见附件5)编制和发布。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加强对年报内容框架、报送工作和数据规范等的合规性把关,加深与本区域内高等职业院校的联系沟通,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各市和中职学校质量年报分别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
2.确保年报质量。“市级年报”和“学校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六个部分(提纲参见附件1)。展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关键举措,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格式参见附件1);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做法。
三、规范报送,严把程序关
(一)网上提交。各中职学校可于2021年11月1日起登录“edu.zwdn.com”,按网站首页的填报说明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数据表(指标内涵参见附件2,数据表参见附件3,注:除财务相关指标按照自然年度统计汇总外,其他指标均按学年统计,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务必于2021年12月6日前编制完成年报并在网上提交。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计汇总本区域中职学校数据,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登录“edu.zwdn.com”填写相关数据表并在网站上提交年报。
(二)公文报送。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地教育官网上设置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并于2021年12月6日前督促本辖区内各中职学校在学校网页专栏上公布质量年度报告,于2022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1.《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汇总表》;
2.市级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市年报文件名称请以“××市中职质量年度报告”命名);
3.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校年度报告文件名称请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命名);
4.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数据表(各市质量数据表文件名称请以“××市数据表”命名);
5.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
2022年发布的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相关数据应与2012/2021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上年度有关数据应与2019/2020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
(三)情况通报。省教育厅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质量年报编制、报送工作的市(县)和学校进行通报,并将质量年报数据填报、编制工作作为教育部对各地职业院校管理、考核、奖补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鑫森
联系电话:0551-62826162
电子邮箱:523211417@qq.com
附件1 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及典型案例编写要求.docx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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